国际商学院本科交流学生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办法 (试行)

信息来源:国际商学院  发布时间:2022-05-09 

一、选课备案

学生在参加交流学习之前,应对照本专业的专业培养方案制定校内外课程对接计划。校内外课程对接计划需有纸质档一式两份,一份交国际商学院,一份由学生留存,由学院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并由学生将校内外课程对接计划在交换生管理系统录入备案,校内外课程对接计划未经国际商学院认可的,不予转换课程成绩。最终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以成绩单为准。

二、课程认定

1、总体原则

原则上,在对方学校所选课程应与交换期间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一致(包括名称、内容、学时、学分等),如所选课程名称明显不一致,但课程内容高度相似,则需提供对方课程大纲,由学院组织课程组相关老师予以认定,课程相似度达到70%以上方可转换;如所选课程在交换前已经在本校修读过,则所选课程不可转换;如交换学校无对应课程,则须返校后补修。

2、通识基础课、大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方向课

学生需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各课程模块要求的学分。

3、自由选修课

在对方学校所选的符合我校人才培养要求规定的课程可转换为自由选修课,每门课程最高转换学分不超过2学分,每学期不超过2门。

4、实践环节课、通识教育核心课

原则上不予转换学分,只能选择我校开设的,人才培养方案上要求的实践环节课和通识教育核心课。

三、学分认定及转换

具体交换学校学分转换比例以本科办公室备案的比例为准。本科管理办公室未备案的学校,需学生或项目方提供对方学校毕业学分说明,按各专业要求的毕业总学分与对方学校要求的毕业总学分折算后得出学分转换比例,计算方法为:折算单门课程学分=对方学校单门课程学分*(我校课程学分总数/对方学校课程学分总数),如出现小数,允许四舍五入。每门课最高转换学分不得超过人才培养方案上该门课程的学分且不超过5学分。

四、成绩认定及转换

成绩认定及转换分以下四种情况处理:

1.如果学生在对方学校所修课程成绩以百分制形式登录,则按对方学校给出的百分制成绩如实登录。原则上课程成绩转换最高不超过95分。

2.如果学生在对方学校所修课程成绩以5分制、“A、B、C、D、E”或“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等以等级的形式记载,则按照对方学校与我校成绩等级、百分制成绩以及平均学分绩点的对应关系,根据具体情况转换为我校相应的百分制成绩。

表1等级制成绩换算表

成绩等级

A+

A

A-

B+

B

B-

C+

C

C-

D+

D

百分制成绩

95

92

88

85

80

77

75

70

67

65

60

成绩等级


A

A-

B+

B

B-

C+

C

C-

D+

D

百分制成绩


95

90

85

80

77

75

70

67

65

60

成绩等级


A



B



C



D

百分制成绩


95



80



70



60

成绩等级








及格

百分制成绩


95



80



70



60

英国

70–100

65-69

60–64

50–59

45–49

40–44

0-39

成绩等级

A

A-

B+

B

C+

C

F

表2 英国成绩转换标准

表3 德国5分制成绩换算表

成绩等级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

2.1

百分制

成绩

95

94

93

92

91

90

89

88

87

86

85

84

成绩等级

2.3

2.4

2.5

2.6

2.7

2.8

2.9

3

3.1

3.2

3.3

3.4

百分制

成绩

82

81

80

79

78

77

76

75

74

73

72

71

成绩等级

3.6

3.7

3.8

3.9

4

4.1

4.2

4.3

4.4

4.5



百分制

成绩

69

68

67

66

65

64

63

62

61

60



荷兰

8.5-10

7.5-8.4

7.0-7.4

6.5-6.9

6.0-6.4

5.5-5.9

5.0-5.4

成绩等级

A

A-

B+

B

C+

C

D

西班牙

9-10

8-8.9

7-7.9

6-6.9

5.5-5.9

5.0-5.4

4-4.9

成绩等级

A

A-

B+

B

C+

C

F

表4 10分制成绩换算表

表5 法国20分制成绩换算表

法国

16–20

14-15.9

12–13.9

11–11.9

10.5–10.9

10.1–10.4

10

9–9.9

8–8.9

成绩等级

A

A-

B+

B

B-

C+

C

C-

D

3.如果学生在对方学校所修课程成绩以“合格、不合格”的形式登录,“合格”转换为“80”分。

4.若有其他计分形式,由教务处和学院商议后确定,但最高分不得高于95分。

5.交流学生如参加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排名的,学业成绩中的交换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

赴全球QS排名前100名高校或专业的交换生,成绩按照在外校获得成绩比例1:1.05换算,且最高不超过95分;

赴全球QS排名101-600名高校或专业的交换生,成绩按照在外校获得成绩比例1:1如实登录,且最高不超过95分;

赴全球QS排名600名之外高校或专业的交换生,成绩按照在外校获得成绩比例1:0.95换算,且最高不超过95分。

五、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登陆学校交流生管理系统提交返校通过后,提交学分认定申请,并上传成绩单原件(如因成绩原件暂未寄回,则需在打印件上加盖交换项目承办单位公章),经学院、教务处及国际处审核通过后方可转换学分。

2.课程补修

如课程转换后仍需补修课程,则应于新学期开学后第一周注册本专业课程或通过跨专业选课补修课程。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国际商学院

2022年4月30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