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交换管理细则(试行)

信息来源:国际商学院  发布时间:2022-05-09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国际化办学水平,规范交流学生的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依据《西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和《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交流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国际商学院本科生申请参加经学校备案审批的国(境)外大学交流交换项目;

第三条 申请学生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1. 我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 交流期间所修课程必须符合我院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培养要求,原则上不允许转换专业。

第五条 交流结束后须获得交流学校出具的官方成绩单。

第六条 学分认定参照附件《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交流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办法》和《国际商学院本科交流学生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办法(试行)》中的具体学分转换规定执行。

第七条 学生申请参加国(境)外大学交流交换项目,需完成以下程序:

1. 获得国(境)外学校接受交流学习证明,充分了解交流期间对方学校的课程设置,并对照我院相应本科专业教学计划,妥善规划安排自己的学习;

2. 书面提交《国际商学院本科生赴国(境)外大学交流学习申请表》至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并签署《出国(境)交流承诺书》;

3. 申请获批后学生需登陆学校交流生管理系统按学校要求完成在线申请材料提交。

第八条 学生交流学习期满返校后,须完成以下程序:

1. 登陆学校交流生管理系统提交返校申请;

2. 登陆学校交流生管理系统提交学分认定申请,并上传成绩单原件(如因成绩原件暂未寄回,则需在打印件上加盖交换项目承办单位公章),经学院、教务处及国际处审核通过后方可转换学分。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负责解释。

国际商学院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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